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3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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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20:04
因非法采沙而被毁坏的“耕地”,对该“耕地”应当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予以保护,并对监管失职的部门以及有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县级以上地方*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负有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定职责”。“其他农业生产用地”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由此可见,对提问者所说的农用地的,负有监管法定职责的单位是:县级国土资源局、县级农业局和箱(镇)*。该些单位中的主要领导、直接领导、承担该项具体工作的有关人员,对保护农业用地负有相应的监管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可以直接拨打110.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看破坏面积,如果是破坏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可以向派出所报案,也可以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