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文《十六年前的回忆》主要写了李大钊的哪几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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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2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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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4 16:37
写了李大钊的四件事情:
1、父亲烧毁文件。
2、4月6日早晨,“我”和父亲被捕了。
3、在法庭上,父亲镇定的和敌人斗争。
4、4月28日,父亲被害,“我”们悲痛欲绝。
(注意:第四件事情用悲痛欲绝,不用伤心欲绝,是因为悲就代表了伤心;而痛也表示着对仇人的痛恨。所以用悲痛欲绝不用伤心欲绝更好一些!)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4 16:37
教材说明
本课是回忆录。通过对李大钊被捕前到被捕后的回忆,展示了*先烈忠于*事业的伟大精神和面对敌人坚贞不屈的高贵品质,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
除开头外,文章是按被捕前、被捕时、法庭上、被害后的顺序来叙述的。被捕前写父亲烧掉文件和书籍,工友阎振三被抓,反映出形势的险恶与处境的危险;被捕时写了敌人的心虚、残暴与父亲的处变不惊;法庭上描写了李大钊的安定、沉着;被害后写了全家的无比沉痛。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4 16:38
3件,被捕前、被捕时、法庭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4 16:38
楼上不对。我们老师讲的是 “被捕前,被捕时,上法庭,被害后” 四件事!!
(莫不是老师不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4 16:39
5件事
1.父亲烧毁文件
2.工友被抓
3.一起被捕
4.在法庭上和敌人做斗争
5.父亲被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