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2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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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3:38
员工在单位工作受工伤,在医疗终结之前医疗费用都是可以 申请工伤待遇 审核由 工伤保险基金 报销的,如果单位没有 缴纳工伤保险 ,那么可以要求单位报销。如果单位不报销,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进行维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 时,应当享受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 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第三款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