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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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6 08:34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分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申报和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1)本人直接申报纳税。可根据公司是网上申报还是手工申报来进行处理。 (2)委托他人申报纳税。将相关信息委托给信任之人申报。 (3)邮寄申报。对采取邮寄申报纳税的,以寄出地的邮戳为实际申报日期。纳税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注意: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 工资 、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等 社会保险 费和 住房公积金 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 利息或者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