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路径识别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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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2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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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1 03:26
*专用*地址写错一个字是没关系的,可以抵扣的,只有出现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等情况不得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根据《*专用*使用规定》第二十六条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
(一)无法认证。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三)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扩展资料:
《*专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 专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专用章;
(四)按照*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二十七条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得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重复认证。
本规定所称重复认证,是指已经认证相符的同一张专用*再次认证。
(二)密文有误。
本规定所称密文有误,是指专用*所列密文无法解译。
(三)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认证不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有误,或者专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不一致。
本项所称认证不符不含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
(四)列为失控专用*。
本规定所称列为失控专用*,是指认证时的专用*已被登记为失控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