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2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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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4:08
合同无效承担责任的情况如下: 1.主合同有效而 担保合同无效 的,如果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人 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 担保人责任 限额是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 主合同无效 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担保人无过错,则担保人免责;如果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