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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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0:51
摘 要:发展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城镇化道路是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国策,对扩大农村市场、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由于我国人口较多、资源相对不足,土地资源尤为紧张。在农村城镇化建设不断深化过程中,如何利用土地资源已然成为小城镇建设与规划的关键和重点。因此,本文初步分析了小城镇建设中如何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关键词:小城镇建设;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土地资源作为重要的物质资源,合理利用土地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我国拥有着世界上比较大的国土面积,可是人均土地占有量相对较少,尤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如此迅速的情况下,土地资源更加紧张。因此,在农村城镇化建设中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尤为重要。由此可见,在农村城镇化建设中分析与探讨如何利用土地是一项非常有价值的事情。不仅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深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有利于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一、处理好土地利用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小城镇建设中土地规划与城镇基础实施建设规划是其重要内容。比如,交通建设、绿化建设、农田保护区建设及公共设施建设(给排水、供电等)都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应当正确处理好土地规划与交通规划、绿化建设、农田保护区建设等之间的关系。其中,农田保护区建设至关重要。 当前,小城镇建设发展较快地区大多经济发展较为发达。这些地区往往把城镇发展的重点放在二、三产业上,放松甚至轻视农业发展。尽管可以依靠后期再开发,可是这种方式难以保证开发后备资源的弥补效果。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和规划建设区在小城镇建设中是同等重要的两项内容,不能为了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了农田保护和建设的重要性。因此,应当正确处理好城镇规划建设区的土地利用与农田保护区土地规划之间的关系。既要保证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又要有效做到保护耕地。某些地区“重视工业、轻视农业”、“牺牲农业搞工业”思想和行为,并不符合合理利用与规划土地的基本要求,应当严格杜绝类似思想和行为的出现。而土地利用规划应当以小城镇建设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及土地利用分区等为依据,鼓励国有土地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向符合规划所确定的用途转变。与此同时,禁止国有土地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向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方向转变,保证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 二、加强土地的管理 小城镇建设中土地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为了保证土地管理效果,小城镇建设应当加强宏观*,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规划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相结合的双重管理效果。 第一,建立与土地转让、出让市场机制相适应的规划用地机制。在土地使用制度不断深化的今天,城镇土地使用应当严格实行规划控制与用途管制的土地规划原则。简单地说,就是转让或出让土地产权过程中必须明确土地的使用条件,保证小城镇土地的整体规划真正地落实到实处。 第二,建立规划实施反馈机制。市场变化是瞬息万变的、不可预测的,为了保证土地管理与利用的有效性,应当建立规划实施反馈机制并使之不断完善。所以说,建立反馈机制的主要目的就是加强规划对土地开发利用的及时*能力,确保土地规划与管理起到切实的管理作用。 第三,建立规划实施监督体系。通常情况下,为了保证小城镇建设的效果,各级主管部门都会建立相应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比如,上级*、同级*部门实施的监督机制。两种或几种监督机制并行情况下,有必要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另一方面,监督体系的建立除了将各级主管部门所实施的监督机制有机结合在一起,也是保证小城镇规划方案合理与科学的有效途径。 三、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节约用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小城镇建设应当严格贯彻与落实该国策,处理好建设用地与农耕用地、近期与远期之间的关系,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城镇规划作为发展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案,制科学定发展规划是搞好小城镇建设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工作。因此,编写小城镇土地利用方案时应当从大局出发,协调好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充分保证土地利用的使用效率。 四、规范土地市场的建设 目前,国外某些国家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土地市场。从他们成熟的土地市场来看,城市土地开发与建设的大量资金通常来自于土地。其中,经营性土地一般采用招标、拍卖等市场化方式转让或出让,成为土地费用的主要来源。尽管,我国各地区已经逐步建立了*储备、市场配置、公开交易等土地供应机制,可是土地市场仍然较为混乱、发展尚未成熟。为了促使我国土地市场日渐趋于规范化,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通过*实施的土地储备机制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对土地市场供求实行科学*。 第二,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二级市场。为了确保土地市场充分实现公正原则、维持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需要从强化市场服务和加强市场监督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二级市场。比如,定期发布土地转让信息和结果,为所有交易者提供公平、平等的服务;监督具体的转让行为是否合法,保证土地产权交易的合法化。 第三,尽可能公开土地转让过程。公开土地转让过程的目的除了保证土地产权交易公开、平等外,也起到了监督土地交易过程的重要作用。需要转让的土地应当确认无任何纠纷后正式发布在媒体或其他地方上,并严格按照交易程序进行,尽可能做到全程监督。 五、结束语 小城镇建设作为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土地利用方面应当高举节约用地旗帜,科学制定小城镇建设规划方案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要想做到这一点,应当从实际出发,合理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指标,切实提高土体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一、二级市场,并尽量公开土地产权交易过程,保证土地产权交易的安全、确保建设用地具有明确的使用标准,对合理利用土地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2] 黎明艳. 新农村建设中城乡统筹规划的推动[J]. 安徽农业科学, 2008,(18) .[3] 当前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加快发展的对策建议[J]. 决策导刊, 20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