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条怎么写才能法律有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6:2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13:19
欠款条应具备如下内容才能法律有效: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还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要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和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基于借条或者欠条引起的纠纷,在诉讼过程中,人民*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对借条或者欠条载明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五条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管辖。*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