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常考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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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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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3 00:23
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育理论知识的考查内容,各地教师招聘和特岗考试公告中都有所提及,虽然所占比重较小,但对于要拿“高分”、占据“绝对优势”的我们,这部分知识仍不能放过,今天我们就一起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梳理。
教育部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六个方面对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提出了规范要求,我们一句“三爱两人一终身”可以很轻松地将其记忆,其中每一个方面下的具体规范都由“应该”和“不应该”两部分组成,题干也常从这两方面入手,考察大家“该教师的行为体现的是?”或“该教师的做法违背了?”。我们在备考过程中务必注意职业道德规范六个内容下的细节。除此种考察方式外,“三爱两人一终身”的每一条对应的地位也都是常考点,需准确记忆。下面我们一同关注下这些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1)教师应该做到: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2)教师不可为: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的言行;传播、散步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1)教师应该做到: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树立育人为本、做人民满意教师的理念,勤奋工作,尽职尽责,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奉献与获得之间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认真完成备课、教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环节的教学工作,并积极承担教科研任务。
(2)教师不可为:未备课、无教案上课,旷课、随意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1)教师应该做到: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同时坚持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与尊严。
(2)教师不可为:偏袒、歧视、讽刺、挖苦、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4.教书育人(教师天职)。
(1)教师应该做到: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教师不可为: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考场。对学生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1)教师应该做到: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具有良好的仪表,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2)教师不可为:在上课前饮酒;在课堂上吸烟、使用通讯工具;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或玩游戏;参与*活动。透露*内容或组织、参与学生考试作弊;在招生、评估考核、职称评审、科研教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1)教师应该做到:崇尚科学精神,掌握先进教育教学方法,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要把“修身、敬业、爱生”作为自觉行为,通过教育叙事、师德反思、业务自传、校本研修等方式增强职业道德修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2)教师不可为: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
以下是两道相关试题,同学们可以了解一下这部分知识呈现在题干中的形式并作答。
1.有的班主任教师用考试分数给学生排名次,并把它作为安排、调整座位和评优退先的唯一标准,这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 )
A.爱国守法 B.教书育人 C.关爱学生 D.爱岗敬业
2.《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中提出的“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 )。
A.基本要求 B.内在要求
C.师德灵魂 D.专业要求
以上两题正确答案分别是B和A,考察方式就是前面和大家提及的两种:一是将具体要求或相关事例列在题干中反问我们“符合”或“违反了”哪条规范,二是考察具体规范的地位。最后再次提醒大家关注细节,不错失每一个得分点。祝大家备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