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时期诸侯王国的地位与作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0 11:1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12:47
汉朝初期分封的一种重要的行政区划制度.被分封在一定地域的诸侯王国﹐既受汉庭节制﹐又有相对的独立性﹐其特殊地位延续了五十年之久.
异姓王的分封 秦始皇在全国推行*集权制的郡县制.秦朝灭亡以后﹐项羽据梁楚地九郡﹐自立为西楚霸王﹐并以楚义帝的名义将其余郡县划分成十八王国﹐分封给秦降将﹑旧六国贵族及灭秦有功将领.在形式上恢复了“封建制”.接着﹐在楚汉战争中﹐刘邦为了争取胜利﹐建立两等爵位制度﹐以赏赐功臣名将﹐功大者封王﹐功小者封侯.在汉王朝正式建立时(汉五年﹐即前202)﹐刘邦已先后分封异姓功臣七人为王.
同姓王国 由于刘邦分封异姓诸侯王是为当时的形势所迫﹐因此﹐在他登上帝位的第二年(前201)﹐就逐个清除异姓王.汉高祖刘邦又以为秦祚短促的原因在于无同姓王国的屏藩﹐于是在清除异姓诸侯王以后﹐又建同姓王国.到他在位的最后一年已建立九个同姓王国﹐异姓王国则只留有长沙一个.刘邦并与群臣立下“非刘氏不王”的誓约.这时汉朝版图的大部分都为十个诸侯王国所有﹐皇帝直接管辖的郡只有十五个. 这些诸侯王国虽受*节制﹐但又相对独立.王国百官设置如同*朝廷﹐诸侯王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其中最主要的有两项﹕一是“自置吏”﹐可以自行任命二千石以下*﹔一是“得赋敛”﹐可以向本王国臣民收取赋税.这些王国一般都辖有数郡之地﹐封域辽阔﹐户口众多﹐实力雄厚﹐实际上成为能与*政权分庭抗礼的独立王国.
虽然汉初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本质上还是郡县制﹐但是由于诸侯王国的存在﹐这种郡县制形成两个系统:一是皇帝直属的汉郡及其辖县﹐一是王国所属支郡及其辖县.两个系统相平行﹐其结构如下﹕
以亲制疏和削弱诸侯 诸侯王国地位远在汉郡之上﹐设置这种特殊的制度﹐种下了叛乱和*的祸根.吕后执政以后﹐对刘氏诸王进行打击﹐废梁赵﹐割齐楚﹐分封诸吕﹑外孙张偃及诈惠帝子为诸侯王.到吕后八年(前180)﹐共有诸侯王国十四个﹐其中吕氏三国:燕﹑赵﹑吕(梁国更名)﹐张氏一国﹕鲁(夺楚薛郡置)﹐诈惠帝子三国﹕常山(割赵)﹑淮阳﹑济川(本齐济南郡﹐置为吕国﹐后更封)﹐刘氏六国﹕淮南﹑代﹑吴﹑齐﹑楚﹑琅邪(割齐)﹐吴氏一国﹕长沙.
吕后死﹐功臣周勃﹑宗室朱虚侯刘章等平定诸吕之乱﹐拥立文帝.于是同姓王实力再度强大﹐除长沙外﹐又恢复清一色的同姓王国局面.文帝感到诸侯王国潜在的威胁﹐在巩固自己的地位以后﹐便采纳贾谊以亲制疏及众建诸侯少其力的建议﹐徙亲子淮阳王于梁﹐分齐国为七﹐分淮南为三﹐用分地的办法﹐削弱诸侯王的实力.文帝十六年(前 164)﹐王国总数增至十七﹐即高帝末年的九国(本十国﹐荆王贾无后﹐已除)加上济北﹑济南﹑淄川﹑胶东﹑胶西﹑城阳(分齐置)及庐江﹑衡山(分淮南置)八国.文帝末年﹐异姓长沙国因无后除.
景帝即位﹐继续推行以亲制疏之策.景帝二年(前155)﹐封亲子六人为王﹐以与血缘较疏的其它王国抗衡.此时﹐共有王国二十二﹐即文帝末年十六国加上河间﹑广川﹑临江﹑汝南﹑淮阳﹑长沙六国.
本来﹐文帝时贾谊﹑晁错都已提出削藩之策﹐但文帝碍于形势﹐未予实行.景帝二年﹐始行此策﹐直接削夺王国支郡.首先夺赵国常山郡﹑胶西国六县﹐继而削楚东海郡﹐又拟削吴国之会稽﹑鄣郡.这一措施﹐直接触动了诸侯王的根本利益﹐于是以吴王濞为首﹐楚﹑赵﹑胶西﹑胶东﹑淄川﹑济南七国﹐打着清君侧的旗号﹐发动了武装叛乱(见吴楚七国之乱).叛乱很快被平定.景帝乘势收夺各王国支郡﹑边郡直属*﹐并削去诸侯王各项特权﹐仅许其衣食税租.王国由内史治理﹐地位降格﹐与汉郡实质上已无差别.此后﹐西汉行政区划实行郡(国)县两级制﹐王国与郡同为一级行政区划.
汉初诸侯王国的特殊地位前后维持了五十年﹐至吴楚七国之乱平定以后才结束.这一时期在中国古代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证明了同姓王国对*政权的拱卫作用是微弱的.而且随着世代的更替和血缘的疏远﹐这点微弱的拱卫作用终究会变成破坏性很大的*势力.因此﹐皇子封王虽然沿袭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常制﹐但历代帝王接受汉初的教训﹐大都*诸侯王的特权和封域﹐以避免国家的*和政局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