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账如何少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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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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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1 12:23
问题一:做账时*少做了0.01,该怎么处理 5分 账面少提*0.01元,收入多计0.01元。补提税金0.01元,冲收入0.01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0.01(贷方红字)
贷:应缴税金-应缴* 0.01
问题二:进项太少如何做账才能少交*和企业所得税 进项认证是一定的,那么*不可能少交,也没办法少交。至于所得税,成本是由库存金额决定,那你只能问问采购,下月是否有进货,可暂估价,增大成本。另外,就是费用这块,可增加。这样,所得税能少交点。
问题三:应交*怎么做账啊? (一)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额自“应交*”转入“未交*”,这样“应交*”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转出未交*)
贷:应交税费―未交*。
(二)月份终了,企业将本月多交的*自“应交*”转入“未交*”,即:
借:应交税费―未交*
贷:应交税费―应交*(转出多交*)
(三)当月缴纳本月实现的*(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
借贰应交税费―应交*(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四)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实现的*时,如常见的申报期申报纳税、补缴以前月份欠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
贷:银行存款
(五)“应交税费―应交*”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贷方无余额。
(六)“应交税费―未交*”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
问题四:进项太少怎么样做账才能少交*和企业所得税,例如开出*是40万,而进项只有13万, 你这个月可以向关联公司虚购一个进项,做一个订货单、采购入库单、和采购进项*,同时做一个销售出库单和发货单,这样做可以不影响企业库存,那么这个月你就可以少交*,下个月在开一个销售*,再把税补上。注意这种方法只能让你这个月少缴税,但是这个税你是迟早要交的,只是时间问题。
问题五:*多交了1分钱做账时少记了1分下月应该怎么处理 贷:主营业务收入-0.01(摘要--冲上月多计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0.01(摘要--补上月少计金额)
问题六:缴纳*怎么做账 10分 如果缴纳是当月的*那么直接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上个月的*,那么
期末将贷方应交的销项税转入未交*中,表示当月应交未交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转出未交*)
贷:应交税费――未交*
在实际缴纳时再转入已交税金明细科目中转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问题七:进项税大于销项税时怎么做账务处理 月末,如果有留抵税额,企业应将本月多交的*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未交*
贷:应交税金--应交*(转出多交*)
如果有应交未交*,
借:应交税金--应交*(转出未交*)
贷:应交税金--未交*
“应交税金--应交*”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
问题八:本月交上月*,上月未计提,如何做账? 同属一个年度的账务调整,不需要调整上月数,在本月缴税时,调整本月收入就可以了
借:主营业务收入 2370.25
贷:应交税金-*2370.25
借:应交税金 2370.25
贷:银存等 2370.25
问题九:请问外账每月做账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才能合理的避税少交*税还有所得税。应该怎么做账,我以前没做过 5分 建议不要做虚假帐,因为虚假的禁不起审查,如果遇到税务稽查出问题,会计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按照实际业务,合理合法的原始凭证做好每笔帐务处理即可。
问题十:补交的税费如何做账 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阶段的会计分录处理
一、汇算清缴阶段补缴的流转税费设为M元,滞纳金为R元,则:
1、补缴流转税费时
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M 元
贷:银行存款 M 元 (依据完税凭证)
⑵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M 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M 元
2、交纳滞纳金时
⑶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支出 R 元
贷:银行存款 R 元 (依据完税凭证)
二、汇算清缴阶段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别处理:
一如果以前年度与本年度企业均为盈利,应纳税所得额调增而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N 元,则:
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N 元
贷:银行存款 N 元 (依据完税凭证)
⑵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N 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N 元
二如果以前年度与本年度企业均为亏损,且应纳税所得额调增额P小于本年度亏损额; 或如果以前年度与本年度企业均为亏损,或者本年度的盈利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且应纳税所得额调增额P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时,会计分录如下:
⑴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P 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P 元 (依据汇算报告中的应税所得额调增表)
⑵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P 元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P 元
三如果“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余额是-A,且应纳税所得额调增额B,B>A,B-A=C,C为弥补亏损后的税前利润额,则应纳所得税额D=25%*C,税后利润E=C-D。所以:
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时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B 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B 元 (依据汇算报告中的应税所得额调增表)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B 元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B 元
⑵补缴企业所得税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D 元
贷:银行存款 D 元 (依据完税凭证)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D 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D 元
⑶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内部的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 元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E 元
三、说明:
1、“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是经税务局确认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额”,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所得税汇算报告中的数据完全同步一致;
2、“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账户是企业内部的盈余积累或未弥补的亏损额,与税务局的补亏无关;
3、采用以上两个账户分别反映对外及对内的亏损与积累,使资金的内外状态更明析,账户、报表的表达叙述更准确,更不容易混淆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