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0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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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05:56
一、收据与*的定义不同 1、收据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收据所收支款项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 2、*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合法的凭证,*可以作为报销的凭证,列入成本费用。 二、收据与*的分类不同 1、收据可以分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又分税务部门监制、财务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 2、*分为普通*和*专用*和香港*。 三、收据与*的入账处理不同 1、收据的入账处理: (1)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 (2)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 (3)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4)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 (4)除上述几种收据外,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是不能作为凭证入账的。 2、*的入账处理: (1)普通*主要是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普通*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用;第二联为*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2)*专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应税项目的一种*。 (3)香港*是内陆因为有*的原因,所以要用税务局的统一*,而其他的就用财政局印行的收据,作为单位记账和报销。 总的来说,二者之所以区别开来,主要是因为在会计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时涉及到报销和税前扣除的处理,所以财务人员一定要把票据管理好,做好收据和*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