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2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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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1 11:40
亚当斯密的税收中性主张包括确实、便利、最少征收费用。
斯密认为“一国国民,都须在可能范围内,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即各自在国家保护下享有收入的比例,缴纳国赋,维持*。”
公民应缴纳的税收,必须是明确规定的不得随意变更。如纳税日期、纳税方法、缴纳数额等,都应当让所有的纳税人及其他人了解清楚明白,否则纳税人将不免要受税吏权力的任意左右。即最少征收费用的原则。在征税时要尽量节约征收费用,使纳税人付出的,应该尽可能等于国家所收入的。这一原则是针对当时税收制度致使征收费用过高的弊端提出的。
税收简介:
1、税收是国家(*)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
2、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3、它体现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4、税收的基本职能是筹集财政收入。为国家财政需要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是建立税收制度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