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买了几条皮带,能不能要求卖家退货?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2 07:3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7:40
如果网购发生纠纷,需要走法律程序,首先第一步就应当确定管辖*,也就是向哪个*提起诉讼。
就北京来说,2018年9月9日,北京互联网*成立,北京市辖区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履行的网络购物合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消费者均可以到北京互联网*提起诉讼管辖。
但是,电子商务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订立了其他管辖协议,并且以明显的、合理的方式提醒了消费者,那么应当依该约定来确定管辖*。
网购中常见纠纷分析
谁是被告
2017年8月,刘先生在某购物平台上购买了某品牌的法国进口干红葡萄酒4瓶,该商品标记为“自营”,刘先生收货后,发现上述葡萄酒仅有英文标签,没有加贴中文商品标签,故认为某购物平台销售的商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中关于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的规定,故将某购物平台诉至*,要求其赔偿十倍价款。被告某购物平台答辩称,其是电子交易平台的运营和维护方,而非与刘先生建立买卖合同的卖家,故不同意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经审查,该葡萄酒订单的*开票人是“某信息技术公司”,而非本案被告,故涉案买卖合同是建立在刘先生与某信息技术公司之间,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刘先生要求某购物平台承担相应责任,属于没有找准卖家。
购买商品前,如何判定真正的卖家?
本案的被告是网络购物平台的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让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真正的卖家是通过网络购物平台销售商品的经营者,消费者应当将他们区分开来。在交易前,可以和卖家进行沟通,询问货品的出售方,另外可以要求卖家开具购物*,电子商务法第十四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出具纸质*或电子*等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开票人也可以确定卖方。
七天无理由退货
2016年5月10日,郑先生通过某电商购物平台,在某家具店的促销活动中购买了一个电视柜。5月14日郑先生收到货后,发现电视柜尺寸与自家客厅并不匹配,故于5月16日与卖家联系,希望办理退货。但某家具店认为,电视柜尺寸已在页面明确标注,郑先生自己没有确认好尺寸,且页面明确写明,“促销商品,无质量问题概不退换”,郑先生购买了促销商品,就应当接受这一条款,故拒绝退货。郑先生只得诉至*,要求返还电视柜,某家具店向其退款。*依法查明事实后,支持郑先生的诉讼请求。
什么样的产品可以享受7天内无理由退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网购的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有些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例如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等。另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若过了7天,因产品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退换货吗?
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即使超过7日,消费者也可以及时向卖方提出退换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若商家坚持不退货,消费者可采取何种方式维权?
目前很多电商平台都有自设的客服人员或纠纷解决通道处理类似纠纷,无法自行解决也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如果通过上述渠道仍无法解决,可以依法向*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商品颜色等与图片不符,可否退货?
2016年11月,王某通过某电商购物平台向某户外用品公司购买了登山背包一个,网页上的商品详情上详细标示了背包的名称、商品条形码号等信息,并以图片的方式从多个角度展示了背包的颜色及款式。然而王某收到货后,发现背包标签上标注的名称和商品条形码号与网页内容一致,但颜色、款式却均与图片明显不符,王某认为某户外用品公司构成欺诈,故诉至*要求退货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某户外用品公司答辩称,出现上述情况是因为工作人员发错货所致,并非故意欺诈消费者,故不同意三倍赔偿。*经审理确认了上述事实,认为某户外用品公司系以虚假的商品描述及说明销售商品,其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情形,故支持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