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军到走兵的的过程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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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2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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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2 06:13
(1)兵役登记。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含 企业、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
(2)应征报名。在 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已进行过兵役登记,或者是当年年满17周岁本人自愿应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登记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持此表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
(3)初审初检。报名期间,乡(镇、街道、院校)武装部及时登录网上平台,下载打印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人员花名册,并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对适龄青年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
(4)预征管理。乡(镇、街道)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会同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5)体检*考核。县 (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通过系统向送检对象发送短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完成后的3天内,须将应征青年的体检结果录入网 上平台;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待复检”、“不合格”三种情况,不合格的注明简要原因。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确认*考核对象,*考核完成后 的3天内,须将应征青年的*考核结果录入网上平台,*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情况,不合格的注明简要原因。
(6)预定新兵。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考核双合格青年,择优确定为预定兵对象,同时将预定兵结果录入网上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