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6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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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2:53
司法冻结期限解冻的规定是: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对已被人民*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