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7 06:1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8:34
您好,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是一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但在房产分割的份额上还会考虑双方贡献大小、结婚年限长短、双方过错问题等因素,不一定平均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8:35
父母出资购房给儿子、儿媳买房,房产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这属于赠与。也就是说是双方的共同财产了,如果双方离婚时,只能按共同财产分割,但*也会按情况索判,适当给出资父母的一方多分割一些。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8:35
如果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主要是婚内所购房产等资产,
都统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一旦离婚,
房产将平均分配,
男女各半!
……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8:36
不管是登记在谁的名下,你这个属于婚前的财产,你可以拿出出资证明了离婚的时候,嗯,如果你是嗯就是出自这一方愿意跟对方平分的话就可以平分,嗯,把它当做婚内的共同财产,不愿意平分的话就有的主动权和那个,分配,全都在出资的这一方。因为他的真真是那个她带方面购买的,如果是对方装修的话,那可以酌情的分一部分,这个都在你们之间的协商上。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8:36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的双方名下,离婚时是一人一半儿的分割。因为房产证上写着两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一人一半儿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