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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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23:24
法律分析:如果因冤枉坐牢,可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如附合法定情形的人民*应当重新审判。人民*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九十四、 将第二百零四条改为第二百四十二条,修改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