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1:49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7 00:41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后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2.工作人员验收通过后会出具诊断书。 3.产假30日内,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持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7 01:59
生育所支出的费用,一般都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的。如果生育所支出的费用是让劳动者自己支付的,那么就需要让本人或者所在企业,带着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等资料,然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