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4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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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0 16:09
我们公司实行综合工时制。即每月167小时。每天平均工时是6.5小时。月休3天。计算工时时按6.5*30-6.5*3-167=8.5小时算延时加班。那么如果休年假时。个人认为。年假应算8小时一天。如一个月休5天年假3天公休应按6.5*30-6.5*8+5天年假*8-167=16小时。这16小时中8.5个小时是延时工资按1.5倍计算加班工资。7.5个小时按1倍工资计算。现在单位认为年休假视同正常上班。单位每天工作时间只有6.5小时。那么年假只能是一天6.5小时。多出来的1.5个小时不能算工资。公司这样的说法对吗?那怎样演算法才算正确.有无法律法规可依据
年休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规定。年休5天上班12小时,年休5天每天扣除4小时工资肯定是不合理的,应当是扣除8小时,劳动者工作12小时,超出8小时的部分算作加班费,通常劳动者月度工资计算时,按照当月出勤的工时超出标准工时的部分视作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援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 ***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综合计算工时制,如遇国定假日,分两种情况:
一是国定假日刚好上班,视为国定假日加班,应支付300%的加班工资。
二是国定假日刚好轮休,视为休国定假日(带薪假),本休未休,应调补休。
他要补休的同时也得被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2、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3、到新单位后,依据条例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同上。
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在下年度仍无法安排补休的,应按规定计发年休假工资。
说明:
你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可以享受年休假,但是因为工作关系企业无法安排你休假的,并且在跨年度仍无法安排补休的,企业就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把你年休假期给付工资处理,年休假工资报酬按工资的300%计算发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不属于这些情形的就享受年休假。
您好!用人单位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年休假只能休息,不能换钱。谢谢阅读!
因为累计一个月工作时间不够,单位不让休年休假合法。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时间差一个月才满一年,不享有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5377
18+5+6=29天?
不知道你们是怎么规定的
你这样写算不出来的
5天年假=2700/21.75*5
18天12小时=2700/21.75*18+2700/21.75/8*1.5*18*4
如果涉及到周六周日上班又不一样了
这样算你应该有4531元,只会比这多
首先你的出勤时间是有问题的,我看不出来你是怎么上班的,难道你们是一个月31天都要上班的?
这个是违反劳动法的哦,劳动法规定每周必须至少休息一天,每周40小时工作制,超出时间是计算加班的,加班采用自愿原则,是不能扣钱的,看的出来你的事假就应该是你的休息时间,这个是不用请假就应该休息的,我的建议是你的工作时间和你的工资条等都要留着,等你不做的时候的以此为依据要求公司补足及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