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专项债不用于土地收储和房地产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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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3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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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5 19:38
4月3日,*联防联控机制在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地方*专项债及对中小微企业普惠性金融支持方面进行介绍和问答。
针对此前关于专项债不可以用于房地产和土地开发的报道,财政部副*许宏才表示,今年明确*的专项债不用于土地收储和与房地产相关的项目,同时,根据*经济工作会议“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要求,在专项债的使用范围方面作了调整,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了专项债券的支持范围。
同时,在涉及棚改方面,许宏才称,2020年,各地要结合房地产*的要求,严把棚改的范围和标准,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确定年度棚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重点攻坚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
另外,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推动见效快、能够尽早开工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形成实务工作量,尽快形成有效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