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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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9:41
1956年3月,上海市*根据“五四”*和人民*组织法成立了上海市律师协会筹备会。“文化大*”初期,由于历史的原因,上海市律师协会筹备会被撤消了。粉碎“四人帮”后,五届*通过的新*再次作了“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规定,重新恢复律师制度势在必行。
1979年4月10日,*上海*组织部同意恢复建立上海市律师协会,1980年3月12日上海市律师协会正式恢复建立,此时全市承办律师业务的仅43人。重建律师队伍的工作步履维艰,由于旧的计划经济*的制约,此后十年间上海市只建起53家律师事务所,2053名执业律师中专职律师仅418人,80%是兼职和特邀律师,律师*亟待改革。1988年6个律师事务所率先进行合作制试点,律师辞去公职,与国家编制完全脱钩,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与此同时,律协还采取其他措施发展专职律师:从历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及格人员中公开招聘;吸收部分优秀兼职律师转为专职律师;从乡镇法律服务所中吸收符合条件者充任专职律师;对符合条件的归国留学生实行优惠*,发展为专职律师。到1995年,专职律师就达到2027人。2004年底,全市律师事务所已发展到600多家,有执业律师6000多人。
上海市律师协会始终把提高律师的*素质与业务素质作为发展律师事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