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9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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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9 00:37
财产清查的分类如下:
财产清查按清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所有的财产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核对。它涉及到企业资产的全部,包括: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投资和债权债务等。全面清查的范围广、工作量大、清查时间长、涉及人员多。
为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清查只在下列情况下进行:①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在年终决算时;②企业关停并转或改变隶属关系时;③按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④企业主要负责人调离或离任时。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企业的部分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由于全面清查费时费力,难以经常进行,因而企业时常采用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一般在下列情况下进行:①存货中流动性较大或易发生溢余或损耗的,除在年终决算时进行全面清查外,还应在每月、每季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②贵重物资至少每月清查盘点一次;③库存现金由出纳员在每日终了时自行清查一次;④银行存款每月应与银行核对一次;⑤各种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