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9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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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3:12
我觉得德国的法律见死不救要面临坐牢,中国不能效仿。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3:12
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的国情,国民素质的水平不同对法律体系的适应能力也会存才差异,德国的**跟我国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在德国能够用法律保障的权益,在我国的社会形势下是无法实现的,仅仅一个老人晕倒该不该扶的问题,中德两国在处理方式上就已经有了显著差别,这就说明很多时候法律并不是全世界通用的,何况中国和德国的人口规模、国民素质、文化背景等诸多方面都有着天壤之别,在国民素质的整体水平依然没有提高的情况下,无论是道德意识还是法律约束,都无法解决老人晕倒扶不扶这个社会性的难题。
法律体系的建设,需要符合本国国情,新中国成立不足百年,与德国的发展历程有着巨大差距,在法治社会的建设方面同样无法到相同的高度和水准,如果将两国之间的法律拿来对比是非常不科学和不公平的,虽然德国的法律体系近乎于完善,但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形势依然有不足的地方,这跟我国的很多道德性问题得不到法律保障是相同的道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老人晕倒属于个人问题,扶与不扶只能体现国民素质和道德水平,即便是不扶也不能判定有罪,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做与不做的权利,如果用法律强制公民去见义勇为做好事,那么这种传统美德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中德两国之间的社会形势是截然不同的,民众的法律意识也有着不同的表现,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两国的法律*是无法兼容的,立法部门在法律条款的修改和制定过程中,需要进行广泛的调研和全面的分析,才能确保制定的全新法律条款具备可行性,而国民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不同,对待见义勇为的理解能力也会有所差异,这一点只能用道德水平来评价,而不是用冷冰冰的法律强制公众做见义勇为的事情,对如此冷漠的法律条款,想必中国的立法机构是不会贸然做出选择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3:13
中国法律不应该效仿。
一、个*利。在我们平常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这样一句话“老奶奶跌倒我都不服(扶),就服你”,这句话经常被用来调侃人们。就是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近年来老人讹诈事件使社会风气都处于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德国把这一相关事件进行了法律规定,对于那些漠不关心的人,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我觉的扶不扶的问题完全是个人的权利,我们有权作出选择,而不应该强制实施。扶与不扶的问题不是靠强制执行就可以解决,而是要从人们的修养抓起。
二、道德修养。随着社会的飞快发展,人们大都注重了科技的发展,对于人文教育,道德修养这一块严重缺失。在我国,“老人跌倒扶不扶”这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人们在面对选择时,往往怕惹祸上身所以都置之不理,导致了许许多多的人因为没能及时得到帮助而丧失了生命。而且也有许多好心去扶,结果被讹的事件。这些都体现了人们道德修养缺失,拿老人来说,别人好心扶他们,他们却反过来倒打一耙,活了大半辈子,做人的底线都没有。而对于年轻人来说,遇到问题总是向人性缺失的方面去想,不能正确的去思考。所以加大人们的道德修养往往要比强制实施好得多。
强制的东西不能从本质上解决问题,要想从本质上解决问题就得从根本抓起。而且并不是每个制度都适用于每个国家,一味的效仿并不是解决的方法,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3:13
“扶不扶”的问题也是中国社会广泛热议的问题,站在道德的角度来说,当然该扶,可是现在的社会也渐渐复杂起来了,有的人害怕这一扶,反而给自己摊上一堆的事,所以“扶不扶”真的不是一个规定就能了事的,特别是处在中国这个特殊的社会里。
德国出现一“没扶”被判刑的案例,中国是否可以效仿呢?我觉得要效仿是可以,可是这规定能不能实施得起来,还真的得看民众愿不愿意。中国民众的某些思想根深蒂固以后难以更改,而且这种观念还会一传十、十传百,久而久之就成为一个社会风气,要知道风气是难以根除的,只要有一个人没有改正,那风气就不会有好转的一天。放在“扶不扶”的事情上也是同样道理,只要有一个人“不扶”,就会有千千万万个人“不扶”,这难道要告这千千万万的人?这告得完吗?
所以,有的法律规定看起来十分严苛,也十分奏效,但是这放在某一个情境下,它会被社会风气给化解掉。比如说有一个老人摔倒,只要有一人不扶,就会有很多人都不扶,就算是最后站出来一个人扶助,那这个人又要告谁“不扶”?根本没法告,也没对象告,要告只能告这社会风气去。
但是,在某些特定的场所和情境下,当“扶不扶”有限定对象的时候,那这个法规也才有对象可追究,比如德国这个事件就发生在银行的大厅内,这四名顾客也是比较确定的对象,而且后果严重的时候,就可以对这些对象进行治罪。倘若是发生在中国某一条人来人往的马路上,那这条法规的实际意义并不大,至多只是靠法律的威严震慑人心罢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3:14
每个国家的国情都不一样,单纯的效仿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德国的地方我想碰瓷者并不多吧!但是在中国这种现象却是并不是例外。
扶不扶的问题,在中国并不是一日两日才有的。 扶的话,害怕碰到碰瓷儿的人,不扶,良心与道德过不去。令人两难,但并不排除一些不想扶的人。但这是极少数。其实与其用法律来*人们去扶起老人,不如从思想道德教育方面来提高人们的觉悟,丧失了自己做人的底线,与其靠坑蒙拐骗的人真的靠别人的施舍发家吗,不如脚踏实地的走好每一步,这样花钱才能心安。我们都同情弱者,但是有些人压根不值得同情。关于碰瓷者的新闻,并不少见这些人很可恶利用大家的善良谋取利益。可是当有人真正需要帮助时,大家却因为害怕被讹诈而不敢扶。
看到德国老人晕倒在银行大厅却没有人愿意扶,导致错过抢救的最佳时机,才发现原来扶不扶的问题不只是中国才有,德国虽然有法律规定,假若见死不救者会面临坐牢。但是假若中国在法律上效仿的话,也许能够让国人扶起摔倒的老人,但是那些坑人者的心很难扶起来。老人是弱者我们也有老的时候因此在看到有人需要帮忙时,一定要上前帮忙可是有些老人却倚老卖老,以此来为自己谋私利,就不值得提倡了。
在我国扶不扶摔倒的老人应该是道德的问题,而不是法律的问题,也许法律在德国是适用的但是却不适用于我国,并不是说不立法而是可以借鉴,结合自己国家情况,做出相应的措施但是不可完全效仿。否则一不小心就是东施效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