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8 20:0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4:48
法律分析:离婚以后,房产如果判给了孩子,当事人需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以房产证上写的名字为准。父母离婚将房子给儿子属于赠与行为,应以房产过户到孩子名字后赠与生效。房屋虽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果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了子女,那么子女就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另外,房屋房产证是夫妻双方一方名下,在离婚后将房屋归属于子女,但是未办理过后手续的,夫妻一方原则上是无权出售该房屋的。夫妻之间依据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房屋应该归属于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