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面积测绘与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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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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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9:08
房屋建筑工程面积测绘与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的区别如下:
1.《房产测量规范》适用于商品房等建筑面积测量,规划和房产部门都应按照此规范执行。
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只适用于工程造价计价,而不适用于商品房建筑面积测量。
判别房屋计算建筑面积的基本原则是:
永久固定,层高2.20 米(含2.20 米)以上的房屋及与室内相通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应是有顶盖全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或底层有顶盖、有柱或有围护的部位。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一般是不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房屋底层的部位除外)。
3.不计算建筑面积通常是层高小于2.20 米的房屋及部位;装饰性的建筑;与室内不相通的部位;沿街巷社会公用的建筑及无上盖或上盖为社会公用的建筑(除挑阳台、非广场式室外楼梯算一半面积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9:08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只适用于工程造价计价,而不适用于商品房建筑面积测量。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要起草人胡晓丽*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有关条款内容的解释: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6号,以下简称计算规范)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后,我市部分商品房买受人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就计算规范有关条款内容提出咨询,如封闭式阳台按照计算规范“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的规定,为什么全部计算建筑面积?若按1/2计算建筑面积,那么在该计算规范未公告前,商品房买卖双方就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封闭式阳台,其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是按预测而确定的,将导致建筑面积误差超过3%的规定而引起违约。以上反映的问题归根到底要弄清计算规范制定实施的目的。为此,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士于2006年2月22日上午10时58分与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胡晓丽*取得联系。胡晓丽*解释:计算规范制定实施的目的是“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商品房建筑面积测量不适用计算规范。显然计算规范中关于“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的规定只适用于工程造价计价,而不适用于商品房建筑面积测量。
《房产测量规范》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连居民点的房产测量。
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总结如下:
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只适用于工程造价计价,而不适用于商品房建筑面积测量。
2、《房产测量规范》适用于商品房建筑面积测量,规划和房产部门都应按照此规范执行。
3、两个规范并不冲突,适用范围不一样,没有高低之分。追问我有一个公建项目,在竣工房屋测绘时,分为房屋建筑工程面积测绘合同一份,另一份合同是房屋建筑面积测绘。两份测绘费用。是否可以用一个合同一份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9:09
建筑面积就是房证的面积 算上公摊
测绘面积就不算 简单易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