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集体户转个人户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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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0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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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5 03:28
如果不能够办理当地的个人户口,那么办理集体户口是比较简单的,如果将天津的集体户口转为个人户口是可以的,但是要满足一定条件。
1.要将集体户口转为正式户口,最重要的条件其实就一项:有房子。对于房子没有面积、金额、区位要求,是新房还是二手房、是全款买的还是贷款买的也都没关系,一般需要是70年大产权的房子。部分商住两用的住房也可以落户,但对于非70年大产权住房的情况,最好提前咨询*机关是否可以落户。
2.对房子的产权归属,一般是要求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部分人才类落户放宽到本人在津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或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所有或共有。
3.有了房子这个关键性条件之后,其他的资料都很容易准备,一般是户口页、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等。办理之前申请人可以提前致电房屋所在地的人口管理服务部门(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厅、派出所)咨询清楚,准备好所需的资料之后,一并提交、现场办理即可。
1、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的单位工作
应当及时将户口迁至现单位或现居住地。
2、不在天津工作,在天津无本人名下的住房
在天津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未在本市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将户口及时迁出天津市,对未按要求将户口及时迁出的,*机关将采取户口冻结措施。
3、不在天津工作,但在天津有本人名下的住房
在天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当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4、现已离职,在天津有期房,尚未入住
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所在单位工作的集体户口人员,如在津已购置住房但未实际入住的,应当及时向集体户口登记单位及*机关说明实际情况,待房屋入住具备户口迁移条件后,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5、原单位倒闭,户口空挂在原单位集体户口上
对集体户口单位已破产倒闭、合并的集体户口,*机关将撤销其集体户,集体户成员应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或现单位,对查无下落的,*机关将对其户口冻结。
由集体户口转为家庭户口的途径:个人在当地有房产的,可以将户口迁入房产处;配偶为当地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至配偶处。如果是市外迁移,带身份证、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是本地迁移,带身份证房产证户籍卡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迁移户口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