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空中花园和入户花园的建筑面积计算是否按阳台建筑面积规定执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9 23:2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1 14:49
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严格的来说均不算建筑面积,详细可以查阅
GB
50353-200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里面明确了计算建筑面积的三要素,1、设计利用(或使用),2、有顶盖,3、层高或净高满足要求
但考虑到这些部分在施工中也有较大的投入并占用一定的土地空间,所以一些地区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则来对其进行补充。如海口市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就明确以下:
根据《规则》,建筑物阳台、露台进深不大于2.4米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超出2.4米的,按其水平投影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入户花园、空中花园进深和面宽均不大于2.4米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超出2.4米的,按其水平投影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突出外墙的凸窗窗台高度大于0.4米,窗高小于2.2米,且突出外墙面尺寸不大于0.6米时,不计算建筑面积;超出上述尺寸任何一项的,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居住类建筑(包括公寓、排屋、别墅等)层高一般不得大于3.3米,大于3.3米的,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办公类建筑(含写字楼)层高一般不得大于4.8米,大于4.8米的,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商业类建筑(含酒店和商业用房)层高一般不得大于5.1米,大于5.1米的,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不列入超层高控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