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9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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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5:17
二手房中介 的责任是什么,房屋中介在为买卖双方提供居间服务时,前期往往与买方、卖方三方共同签订《 房地产买卖 居间协议》及《佣金确认书》,以此确定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而这种协议的签订,往往是对买方、卖方规定的义务较多,权利较少,而房产中介对自己的权利约定过多,义务过少或没有,具体说来: 1、首先,你应该看看中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中介有义务配合对方完全履行完毕合同。如果有,则可以要求中介承担相应责任、履行义务。如果中介拒不履行,可能涉及要求中介退费的问题。 2、一般而言,中介只是促成双方签订合同,最多也不过配合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等,并没有保证一方完全履行交房或交款的义务,除非有特别约定。 3、如果中介没有特别约定,出现此种状况,中介也无过错,则中介 不承担责任 了。卖方不搬走,买方应该依据买卖合同,起诉要求交房并要求买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果买方因此解除合同,一般也无权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因为中介已完成促成合同的义务,但如果中介已收取代办过户等费用,但又未办理上述业务,这些可能涉及退还问题。
《 物业管理条例 》第41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