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9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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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0:48
商业诋毁行为的构成要件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诋毁,主要看其是否具备以下要件:
1、行为主体的特定性——经营者。
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者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对经营者的诽谤或诋毁行为,因为不具有商业竞争的特性,不能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
2、行为人主观目的性——贬诋竞争对手。行为人实施商业诋毁行为,捏造、散布虚伪事实必须出于故意,并且目的就是为了使竞争对手减弱或丧失竞争能力,从而谋求自己的不当利益或竞争优势。如果经营者过失散布了虚伪事实,使竞争对手受到损害,即使承担民事责任也不构成商业诋毁。
3、行为侵害客体的特殊性——商誉。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誉包括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两部分内容。商业信誉是社会对经营者的评价;商品声誉则是社会对某一特定商品的评价。
4、行为的客观表现——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假造事实;散布是将捏造的虚伪事实扩散传播。如果经营者散布的不是虚伪事实,即使是造成不良后果的,也不属于商业诋毁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