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一个奇葩的婚姻制度老公分不清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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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7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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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3 10:11
清代,浙江宁波、绍兴、台州等地,典当妻子的习俗流行于妮可。与此同时,情况也很复杂。有的人把老婆许配给别人,得到约定的一笔钱,到期了还要拿出钱来赎回。其中一些有长达五年或十年的周期。有的女人在外面生孩子,以至于后来很难分辨哪个是她原来的老公。
雍正以前,甘肃有租妻习俗。租老婆的一般都是买不起媳妇但又想生孩子传宗接代的贫困家庭。租老婆的时候要和女方前夫签合同,交一定的房租。有两年,三年,还有生孩子的期限。简而言之,我们会和双方一起讨论。在合同期间,一名妇女去租房者的房子里居住,并且不允许回到她原来的家。约会到了,女人的老公会催她回家,她就一天也呆不下去了。
除了以上这些,有些人来这里旅游,为了摆脱孤独,会花钱租老婆。双方也要签订合同,因为这种租妻不是以生孩子为目的,所以租妻者可以住在女方原夫家,不必另租房子。在合同期内,如果租房者来找女方,女方的前夫会出去躲避。合同到期,租客不能再来,即使和这个女人有感情。如果他想更新关系,他需要支付新合同的费用。
在甘肃等地,也存在兄弟共妻的现象。当地的婚俗,如兄死、兄妻、弟媳等,都是普遍现象,类似于少数民族的换房制度,只许同宗,没有其他禁忌。如果弟弟不同意娶嫂子,嫂子可以在宗族里告他破坏房屋罪。还有一种情况,家里穷,几个兄弟一起娶个老婆。兄弟是平等的,都是这个女人的丈夫,轮流陪着她。如果他们白天跟她在一起,会在门口挂一条裙子,其他兄弟都会知道避开。孩子出生时,最年长的作为长兄的后代,后来出生的依次传给每一个兄弟。
无独有偶,在浙江宁波、绍兴等地,流行将妻子质押给别人以获得一定的钱财,期限为十年或五年。到期后,丈夫会拿钱赎回妻子。被许配的女子,在合同期内,要住在对方家里,充当妻子或小妾,有的还会生孩子。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时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的妻子。
至于有的地方,一个女人嫁了几家,然后跑回家,那时候叫放鸽子。其实是骗婚骗钱的伎俩,和婚俗本身关系不大。放飞鸽子,在上海被称为放飞鸽子,也有一个把鸽子放成黄鹤再也不回来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