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8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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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00:40
法律分析: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
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3、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终止是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