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打的一方警察定义成了互殴 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7 19:5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09:54
结论:可以向分局反应情况,让分局复议或者直接到派出所让其进行更正 ,故意伤害和互相殴打 这是不一样的性质。
解析:
群殴打架法律的处理:首先,必须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是构成轻伤以上的,则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机关应当会立案。如果只是轻微伤,则只需要进行治安处罚即可,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