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加油加气站点取缔由哪个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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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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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16:26
非法加油加气站点取缔,由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负责管理。
1、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对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依法进行查处和取缔。依法查处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掺杂售假、以次充好、假冒商标标识等行为;负责对辖区内加油站(点)油品质量进行检查,对违规销售成品油行为予以处罚。
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且不符合成品油商务行业发展规划的加油站(点),依法注销、吊销相关证照(或不予延期)。
2、*门:负责牵头依法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经济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利用散装汽油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整治活动中遇到的抗法及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会同商务部门对黑加油站(点)进行打击取缔,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
3、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对取得安全许可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点,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危险化学品及违法所得,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且不符合成品油商务行业发展规划的加油站(点),依法注销、吊销相关证照(或不予延期)。
扩展资料:
对未依法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等相关证照的非法加油站点(含非法流动加油车),自通告之日起,要立即停止经营活动,自行拆除经营设备。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取缔。
对经整改仍不合格或再次违反规定者,该年度年检不予通过,商务部门依法取消其成品油经营资格,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偷税漏税的加油站点,税务部门要依法追缴偷逃税款,严厉查处。
参考资料来源:休宁县*-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方城县*-关于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17:44
非法加油加气站点取缔由以下部门管理:
1,对未依法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等相关证照的非法加油站点(含非法流动加油车),将由该地区的工商管理进行逐个的检查,证件不齐全的要补足,方可营业!
2,对非法占用土地、违法违规建设的非法加油站点,由国土、规划等部门要依法查处,并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3,对占压国道、省道、县道、乡道道路红线、妨碍交通安全的加油站点,由交通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依法查处。
4,对存在偷税漏税的加油站点,税务部门要依法追缴偷逃税款,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