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求职陷阱如何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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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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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3:20
陷阱1:借招聘骗钱财
有些不法分子,专门注册一个公司或是根本没有注册公司,没有实际经营或者根本不需要招人,租个办公室,就对外发布招聘广告,目的是骗取那些没有社会经验、急于上班的大学生求职者。求职者投递简历给公司后,公司会通知参加面试,求职者去他公司面试一般很顺利,然后公司以各种理由要求职者缴纳报名费、培训费,服装费、资料费或押金等其中一项,并约好,交钱后可在7至15天左右签订协议。由于钱不是很多,往往很多求职者愿意交。而一周后再来这家公司所在的写字楼时,已经是人去楼空。
应对策略:首先,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类似以上的任何费用,在应聘阶段更是不允许,因此,只要遇到要求缴纳各种费用的,千万不要缴交,快快离开;若已缴交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其次,求职者应聘前,可先查询招聘企业的基本情况:通过“全国企业公示信息网”或手机下载一个软件“企查查”则可以查到企业的设立时间,基本状况,诉讼及失信状况;若发现企业存在问题,则不要前往应聘。
陷阱2:利用试用期骗取“劳力”
有些公司以大学生求职者没有工作经验为由,要求先到公司先做一个月到三个月,如果做了符合条件就签合同,并且说试用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大学生求职者对劳动法特别是关于试用期的有关规定并不是特别了解。往往在此试用期间,劳动者没有办任何手续,也没有明确工资待遇,大部分公司只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在此阶段往往与其它员工一样做事,甚至更努力,但一至试用期结束,则公司找种种借口不录用,这是一种典型的骗人劳力的行为。
应对策略:首先,可以通过招聘网站是看这家公司是否经常这样重复招人,以识穿公司这种诡计。其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应同工同酬。求职者应保留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牌,考勤记录等;相同岗位的薪资,以便公司不给工资或不按岗位标准支付工资时可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