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6:5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3:28
1、如果是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被取消行政职能收归机关或整合到其它行政机构,不再参公。其人员除极少部分随职能划转过渡为公务员外,其余人员将保留参公待遇,分流到事业单位安置,直至退休。本轮机构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和编制实行限额管理,没有多余的编制用于置换事业人员,因此大部分事业编制人员(包括参公身份)都将保持编制现状不变,无法置换行政编制转公务员。这是大环境,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
2、如果是执法类机构,保持现状。本轮机构改革,从*到地方已经非常明确,除执法机构外,其它事业单位都不在参公。执法机构的改革,具体要等*出台文件,在按照*执行。目前现状,执法类机构如果没有转行政的,基本上保持参公现状不变,其人员参照执行。
3、如果是公益类事业单位,一类保持现状,二类视情况而定:效益不好的,剥离收费或经营职能,改为公益一类;效益一般,可以维持自负盈亏,不需要财政加大投入的,维持现状;效益好的,主体职能是经营或收费的,直接改企。其人员除少部分随职能划转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外,其余人员全部取消编制,改为企业人员。
扩展资料:
行政机关要求编制和岗位相互对应。混岗混编是违规行为,行政机关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和极少部分供工勤人员使用的工勤编制。
由于行政编制少,大部分行政机关编制不够用,尤其是县区一级。为了弥补工作力量的不足,部分机关使用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员代替,或者是超编使用工作人员,这些虽然合情,但不全理,是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为。
解决的原则:首先是严禁超编调人,调整人员的时候,先要在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控编卡”,如果有空缺编制,才能采用招考、遴选、调任等方式,为单位调整加强工作力量。
其次,不能混编混岗。行政机关只能使用行政编制或者工勤编制,不管是下属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还是在机构改革中整合进来的事业编制,都不能供机关人员使用。调整使用的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员,要严格按照个人工作安排文件和信函,在相应的机构使用相应的编制,即使因工作借调,也不能超过6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事业单位改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3:28
关于公益事业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不会变。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貌似还不是改革的对象。事业单位改革范畴大部分是已经有独立企业能力的那些单位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3:29
行政机关的事业编制,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也是违背*的,也许你不了解,你只是*下属事业单位的职工,只是与机关人员在一起工作而已。如果没有执法职能,一般只能还是事业单位。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3:29
一般来说,国家机关行政单位内事不应该有事业编制,除非下属事业单位。地方情况就多很多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3:30
行政事业改革后,公务员,事业人员,工资水平应该达到基本相同。基层行政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日常工作量别公务员大很多,当工资、待遇事业人员却比公务员差很多,我也觉的行政单位事业人员应该转公务员,但是如何解决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和社会上反对声音还需要*仔细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