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一百个理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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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1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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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7:52
每年经历的离婚案数以百计,却没有两起案件背后的故事相同。正是所谓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无不在每日提醒自己--婚姻, 不用心经营你就输了。
离婚的一百个理由,也是经营婚姻的一百种方法。
1.起诉离婚,只为见你一面
"她怎么就同意离婚了呢,我不想离婚啊!"
不想离婚,那你为什么要起诉呢?
我忍不住问。
"自从上次吵架她离家出走后,不接我电话,也不见我,我没办法,只好用这种方式让她出来,我要求不离婚,我要撤诉!"
开庭当天,原告当着对方的面儿撤了诉,恳求对方跟他回家。
对方并不接受他用这样的方式挽回自己,"你以为*是你家开的,你说离就离,说不离就不离?今天这婚我也是离定了,你这边若撤诉,那我马上去起诉!"
从法律上来说,他以请求离婚为名来"挽救"婚姻的行为已属滥用诉权了,而从情感角度来看,这种技术手段亦是充满胁迫味道,最终弄巧成拙,假戏真做。毕竟 司法不是万能的,当你没有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千万不要动用这个资源,否则就是挖坑给自己跳了。
2.假离婚?不存在的
说到假戏真做,还真碰到了现实中的"假离婚"引发的纠纷。
她带着女儿起诉要男方支付抚养费。
对方十分地配合,要多少,给。
本以为案件就这样协调好了。没想到画风一转。"你不是说好的,买完房子咱俩就复婚吗?!呜……你为什么找了个小三,为什么要骗我!"
"我和他是假离婚,不是真离婚,可是假离婚后他瞒着我偷偷和小三结婚了,小三住进了新房,我和女儿可咋办啊,呜……"她无助而愤怒地哭诉。
惊诧之余,认真看了看男方,脸上没有写上丝毫的歉意,而是……得意。
心凉凉的。
这个男人,也许蓄谋已久,以限购*为名,和妻子商量好"假"离婚,约定前套房子归女方,然后马上买了一套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妻子日夜盼着他带着房子回来跟自己复婚,没想到他却在这套新房子里和其他女人喜结了姻缘,对方已然是他的合法妻子,又何来小三一名,如果她再纠缠,倒是真成了小三了。
一夜之间,恍如隔世。换成谁,大概都接受不了这种刺激罢。
难道她不知道,法律上从来没有假离婚一说,当在民政部门或是*签下那一纸协议后,就当然地要为彼此的行为负责。
要提防身边怂恿你为利息铤而走险的人 ,即使是枕边人。
3.藏匿三年,只为争得抚养权
"她把孩子带走了,一走就是三年,我找了这么多年,做梦想得都是儿子,快疯掉了。"他说。
问其究竟,原来三年前她起诉离婚,因为双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她担心最终儿子判归男方抚养,于是干脆撤诉,玩起了失踪。
你这样做,考虑过孩子的感受吗?
百般周折找到了她,我问。
"@~?%*#……"她一通抱怨,把对男方从身世、学历、生活等等所有的不满与嫌弃倾盆倒出。一句话,因为他是一个渣男,孩子不能跟他。
当初为什么要嫁给他?
当初投缘呗,通过百合网认识,紧锣密鼓地见家长,三个月后闪婚。
恨嫁的时候,对方是一百二十分 ,一眼万年,一天也不等不及。
不爱的时候,哪里痛戳哪里, 死活与我何关系, 曾经给你的,一一夺回去。
孩子呢,不想爸爸吗?
不想啊,我妈平时帮我一起带,我爸周末有空也来陪他玩,挺好的,不需要。
是啊,她带走孩子的时候,孩子才刚学会走路,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心痛的很,为这个无辜的孩子,和那个夜不能寐的父亲。
男方认怂了,抚养权归你,我按月给抚养费,给-我-看-孩-子!
女方还是各种担心,硬是要求探视时她必须全程在场。于是收到第一笔抚养费后,男方终于见到了儿子。
"法官,你们可以让他下次少来几趟吗?他见了儿子又亲又抱又跳,在我家玩疯了,孩子满头大汗,都快生病了!"她急匆匆打来电话。
如果你三年见不到儿子,*分离,再见时你会不会激动到失控?
如果你三年没有见到父亲,甚至怀疑别人都有父亲我怎么没有的时候,突然疼你爱你父亲出现了,你会不会惊喜,想不想要他的亲亲抱抱举高高?
当你能够保障他们父子经常相见,保障父子情的宣泄,这种情感过分剧烈的行为自然也会逐渐变得缓和了。
她沉默了一会,"我明白了。"
为人父母,最不能承受亲子割裂之痛。 如果家已经不能在形式上保持完整了,那更不应当让父母之爱缺席。 一切将孩子视为私有财产的父母,都是极度不负责任的,甚至会破坏子女对爱情的一切美好渴望,造成悲剧的轮回。
当你没有准备好,请慎入婚姻;当你进入婚姻,请用心经营。当你没有准备好,请慎要孩子,当你决定有了孩子,请对他的心身成长负有责任。这是一个人对婚姻和家庭最起码的尊重,如果感情真的走到终点,那彼此也洒脱一些,坦诚一点,给孩子的伤害降低一些。
婚姻官司中除了人性的阴暗面,还有令人感动的人性光辉,和一些无法克服的遗憾。
关于婚姻家庭,大家有什么想说的或者困惑的,可以留言与我互动。
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