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卖铺的公用电话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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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1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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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1:36
自办或者委托代办,还有兼办。第一种是自办,即公用电话设在邮电局营业厅,由邮电部门的工作人员值守,电话费作为邮电部门的收入。第二种是委托代办,俗称“公用电话亭。”各电话亭属邮电局的经营网点,邮电部门将“电话亭”经营人称之为代办人,代办人将向用户收取的话费全额上交,作为邮电部门的营业收入,邮电部门会付给代办人劳务费。第三种是兼办,即私人住宅,小卖店以及其他单位(即兼办人),利用其自用电话兼办公用电话业务,邮电部门按月向兼办人收取管理费,并按自用电话标准收取电话费。
公用电话是指电话经营部门在公共场所安装的供公共使用的收费电话,有的时候在大街上随处可见的电话亭内就是供人拨打电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