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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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07:44
在外地住院治疗期间的医药费可以回当地报销,但是需要有当地医院的的转院介绍信,转院介绍信可以补办。
按规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患病转院治疗,须具备三个条件,方可提出转院申请:1、医保定点医院诊断条件和治疗水平有限,无法确诊和治疗;2、患专科疾病按规定需转往专科医院诊治;3,因公出差期间急诊,抢救治疗。
在审批程序上,参保人员申请转院需填写《职工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先由主任医师或科室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院医保办审核并提出“四定”(定医院、定项目、定时间、定金额),经分管院长签字,携带就诊病历、医保卡报所在地医疗办审批后,方可转诊转院治疗。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员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正式电脑*、详细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病历等材料到当地社保局按规定报销。
急性病可以先行住院治疗,出院后及时由本人或家属带医保卡、医院诊断书、医药费单据到当地医院补办转院介绍信。
审批手续规定较严,但是实际执行比较宽松。在外地住院回去后,只要能在当地医院补办转院介绍信,社保局都能按规定标准给予报销。关键是在外地住院治疗和出院的各种手续要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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