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5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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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6:27
(一)宣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卫生工作的方针*;
(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积极向*及其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会员与社会各届及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会员之间、会员与社会有关团体之间的联系和协作;
(三)对重点课题组织科研攻关,解决卫生有害生物防制难题;组织防制方案和防制策略的调研和论证;研究、总结防制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协调本团体业务范围内的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的科研、生产、推广和应用;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开展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的技术鉴定;
(五)开展科普宣传,普及防制知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为鼠害、卫生虫害等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工作献计献策;对灭鼠药和卫生杀虫剂及其器械的质量进行群众监督,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六)开展国内及国际间学术活动,交流、推广防制新成果、新经验;加强与有关社会团体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同境外有关社会团体和学者的联系,组织科学考察,发展对外友好往来,加强相互合作;
(七)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
(八)收集、发布行业信息;依照有关规定,建立行业官方网站,编辑出版科技书、报刊和科普资料;
(九)根据国家有关*,开办经济、技术实体,开展法律、*、技术、管理、市场等业务咨询和服务;
(十)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参与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开展有害生物防*务机构资质审核;开展卫生杀虫剂及器械的应用推广等工作,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受*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交易会、展览会等,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十一)承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委托和交办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