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怎么在手机上申请领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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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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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09 23:11
失业金在手机上申请领取步骤如下:
1、下载、注册、登录“掌上12333”APP;
2、注册后点击页面左下方“首页”—推荐专题中的“电子社保卡”;
3、若还未申领电子社保卡,根据提示在线申领;
4、进入电子社保卡页面,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服务;
5、选择所在的参保地区,在失业保险金一栏点击“去申领”,按提示操作即可。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具体情形:
1、进入支付宝的首页,然后点击市民中心。市民中心的按钮一般是在首页上就会有,如果大家找不到可以直接点击全部,然后就能看到了。2、在市民中心的页面再点击社保,然后选择电子社保卡。对于第1次使用的情况,需要点击同意协议并领取。然后再点击全国失业金申领。3、选择失业保险申领。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右边的去申领的按钮。4、勾选并且点击同意。之后再由自己已填写所有的个人信息,然后提交申请。5、最后就是人脸识别认证了,认证通过以后就申请完成等待审核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章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章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章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