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6个月了能做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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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5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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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7 10:37
工伤六个月内可进行伤残评定。
工伤认定的期限是1年内,劳动能力鉴定是在伤病情稳定以后一段时间(各地具体标准不同,一般是在伤病情稳定三个月内)。
伤残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交通事故的话;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