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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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7 03: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 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