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5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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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0:00
今后是否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分三种情形: 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办理。领取后,该有的待遇,还是会有的。 二是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 证人 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 三是对子女在两孩*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