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5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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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16:16
船舶在航行的时候是有规定的航线的,但是如果在航线之中出现的一些危险因素,到时候是需要向海港中心申请报告的,然后适当做出航线改变,船舶在航行的时候必须要经过,在周口航行通(警)告办理在哪办理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如下内容给大家参考。
一、周口航行通(警)告办理在哪办理
周口市川汇区(县)光明路与人和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行政服务中心街道
二、周口航行通(警)告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主管机关根据海上交通安全的需要,确定、调整交通管制区和港口锚地。港外锚地的划定,由主管机关报上级机关批准后公告。
第二十九条主管机关按照国家规定,负责统一发布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全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下列情况,应当迅速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一)航道变迁,航道水深、宽度发生变化;
(二)妨碍通航安全的物体;
(三)航标发生位移、损坏、灭失;
(四)妨碍通航安全的其他情况。
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情况发布航行通告或者航行警告,并通知航道、航标主管部门。
第四十五条海事管理机构划定或者调整禁航区、交通管制区、港区外锚地、停泊区和安全作业区,以及对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作业或者活动,需要发布航行通告、航行警告的,应当及时发布。
在周口地区办理船舶航行的警告业务的时候,是需要向海港服务中心申请的办理这项业务,只要是出现的威胁船舶或者是船上人员的安全的,都可以申请,申请的具体地址在文中已经给出,如还有其它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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