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5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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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02:44
日照市山东路晚十点小型货车可以通行,大型货车24小时禁行。根据《日照市*关于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现就加强日照市区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调整部分道路大货车限行时间
市区以下道路实行大货车24小时禁行:日照路(含)以东、青岛路(含)以西,黄海一路(含)、秦皇岛路(含)、临沂路(含)和海曲路(含)连线以北以东,山东路(含)、烟台路(含)、山海路(不含)连线以南以东区域内道路及海曲东路(青岛路至万平口段)、绿舟路、碧海路(万平口至山海路段)、太公一路、太公二路、天津路(临沂路以东段)、连云港路(海滨一路至海滨二路路段)。
日照市区其他道路每天7:00至23:00禁止大货车通行。
本通告所称大货车是指中型或者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不包括工程抢险车、道路养护车、洒水车、垃圾清运车、道路清扫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
限行车辆因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等必须在管制时段内驶入限行区域的,可申请办理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按照通行证所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运输城市建筑垃圾(渣土)的,应当按照市住建委、市*等六部门《关于对市区建筑垃圾实行处置核准和密闭化运输的通告》的要求办理相关通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