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5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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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16:38
一、 挪用*罪 量刑的标准 犯挪用*罪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关于办理 贪污 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 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 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二、挪用*罪的构成要件 挪用*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的所有权的部分权能。 2、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对这种情况的定罪,没有要求挪用*的数额要达到较大,也没有规定挪用达到多长时间,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挪用*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范围由刑法第93条确定。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而故意违反有关规定挪用,故意的内容是将*挪作他用而不是非法占有。 结合挪用*罪的量刑标准规定,我们发现对于此罪其实并没有规定 死刑 处罚,最高的也就是判处行为人无期徒刑了。另外,我们要注意之前出台了新的司法解释,对挪用*罪的数额和情节作出了调整,如今犯此罪的就要按照最新的规定来确定该如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