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一个亲生的一个不是离婚后女方能带走亲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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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2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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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12:07
你好,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亲生与非亲生子女在法律上都是你们的子女,抚养权分割应按相关法律处理。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四条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12:07
离婚后的孩子抚养权分配问题,与孩子是不是亲生的没有关系,主要看怎么分配更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但是,如果非亲生的小孩是女孩,且非亲属,而你的丈夫(前夫)与她的年龄差小于40岁的话,根据收养法,你的丈夫(前夫)将不能获得非亲生女孩的抚养权,也就是说非亲生的孩子必须由你来抚养。而如果你的经济能力不足以负担两个小孩,或者你丈夫(前夫)的经济条件更好,亲生的那个小孩就很有可能由你丈夫(前夫)来抚养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12:08
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