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2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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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8 22:03
法律分析:“五一织布工作法”是1951年10月,纺织工会全国委员会和纺织工业部在天津市召开的“五一织布工作法会议”上,集中了全国主要地区的纺织专家、技术人员、优秀织布工人、领导干部共100多人,经过20多天的共同努力总结出来的。它主要以华东纺织管理局青岛分局总结的“织布工作法”为基础,分别吸收了天津、上海、东北等地区织布工的操作优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