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2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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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0 04:13
法律分析:按照特殊优先一般的原则,只要下级的法规不违反上级法规的基本精神,优先运用下级的法规管理地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立法法》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规章。
省、自治区的*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制定的规章。